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广告制作安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2.2项目预算:三年总支出不超过390万元。
2.3招标范围:宁波国际会展中心所承接的所有展会活动的广告制作安装,以及会展中心零星广告制作安装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2.4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履约效果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能提供广告制作与安装相关服务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 9:00至2024年12月31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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