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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隆昌秀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沙雅县宣传部“文润天山喜迎二十大”新疆第三届榜书展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08-17

项目概况

沙雅县宣传部“文润天山 喜迎二十大”新疆第三届榜书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CXJ-ZB-2022014

项目名称:沙雅县宣传部“文润天山 喜迎二十大”新疆第三届榜书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沙雅县宣传部“文润天山 喜迎二十大”新疆第三届榜书展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设计服务榜书展作品创作和装裱、展厅搭建和开幕式、会务策展服务等(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7日2022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并且有从事会展服务及承接大型会务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竞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竞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竞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竞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竞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8月23日上午11:30-12:0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8月23日上午11:30-12:0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沙雅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南路2号

联系方式:0997-8331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隆昌秀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楼1108室

联系方式:18690251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彬

电 话:1869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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